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对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2023年,习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履职尽责,为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记者:近日,你院办理的督促规范肉牛屠宰行业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个案子。
林淑瑜:牛肉火锅是潮汕地区的美食符号,潮汕手打牛肉丸制作技艺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浓厚的饮食文化底蕴。肉牛屠宰行业不仅是牛肉食材的供应源头,也是传承和发扬这一特色美食的重要载体。
2024年1月,我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的反映,称辖区某街道一村居内有几家肉牛屠宰场违法排污,臭气熏天,严重破坏农村人居环境,村民反映强烈。我院经立案调查发现,辖区部分肉牛屠宰场未办理工商登记、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些屠宰好的肉牛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直接流入市场,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此外,这些屠宰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配备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直接向外排放未经处理的屠宰废水。经监测,排放的废水中含有氨氮、CODcr、动植物油等污染物,危害了公共卫生环境和乡村人居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林淑瑜:因该线索涉及生态环境、农业养殖等多个方面,我院专门研发建立肉牛屠宰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依托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数据,对全市15家屠宰场的信息进行比对分析。经初步判断,有两家肉牛屠宰场存在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配备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情形。由于非法屠宰点普遍具有“小、散、乱”的特点,且往往采取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作业,为了查清肉牛屠宰场违法的事实,我院根据屠宰场多在半夜和中午开始屠宰作业的实际情况,多次采取“传统蹲点式+高科技无人机航拍”的方式,及时锁定屠宰场违法排污以及屠宰肉牛的证据。
林淑瑜:肉牛屠宰行业一头连着畜禽养殖业,一头连着百姓餐桌,串联着农业、食品加工、文旅等产业,行业发展存在不规范问题,除了对本地环境造成污染,更制约和影响汕头牛肉产业振兴发展。考虑到整治屠宰场涉及多个监管部门,为推动形成整治合力,我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涉案肉牛屠宰场的环境违法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并加大对辖区内动物屠宰加工场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担负起水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同时,我院还指导汕头市龙湖区检察院,就肉品防疫检疫、无证经营等问题与龙湖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督促其加强对屠宰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整治屠宰行业违法乱象。
林淑瑜: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都非常重视,迅速围绕屠宰行业规范发展开展整治行动。比如,汕头市生态环境职能部门立即开展牛羊屠宰场集中专项整治,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两家涉案屠宰场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并把屠宰加工场所专项执法列入每月执法检查计划,严厉查处屠宰场所未办理环保手续、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和直排、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该部门开展牛肉丸制品加工行业专项检查,摸排与肉牛屠宰加工场所相关线索。龙湖区农业农村职能部门则进一步加大对屠宰行业的监管力度,对涉案两家屠宰场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动物屠宰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相关街道办事处联合上述部门,对涉案两家屠宰场进行查封,并印发整改通知,对辖区所有屠宰场进行全面排查。
林淑瑜:针对个别商家在某外卖平台上未显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我院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等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管,防止“脏乱差”商家混入其中,确保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今年,我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线索,发现金平区、龙湖区、潮南区等部分休闲场所违规向消费者提供简餐、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遂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迅速对涉案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核查处置,并举一反三,对全市足浴店等82家休闲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林淑瑜:公益诉讼不仅是解决问题的“手术刀”,更是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更加主动融入、服务发展大局,攻坚克难,履行好法定领域的监督职责,以“检察蓝”护航“产业兴”,为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的法治保障。一是依托我院出台的《汕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工作意见》,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履职、分类实施、联动推进”工作思路,综合运用立案监督、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大对“汕字号”农业品牌保护力度,推动建立完善长效保护机制,以法治之力、检察之力推动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发达、生态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民生福祉显著提高;二是强化大数据思维和科技赋能意识,践行“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理念,自主研发模型、选择应用优秀模型,把无人机技术、卫星遥感平台等应用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等各个办案环节中,以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基本案情】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由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和《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联合推出,全长488公里,把黔东南州下辖的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凯里等六个县(市)的42个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串珠成链,与沿途水碧山青的自然景观、历史悠久的非遗文化交织成一条绚丽多彩的“丝带”。
2024年4月,黔东南州检察院接到线索反映称,该公路沿线存在违规建设破坏传统村落风貌的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不力,垃圾随意倾倒,侵占河道,乱砍滥伐和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该院经初步核实发现,多种问题交织且涉及多个部门,整改难度较大,遂于2024年4月立案,抽调沿线个基层检察院干警组成专案组。
黔东南州检察院通过调取乡村旅游1号公路线路图、实地勘察、现场走访、无人机航拍、研发使用非遗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方式查明,乡村旅游1号公路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传统文化保护不力。部分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存在“未批先建”、现代建筑破坏传统村落原始风貌的情况,多项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存在传承保护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沿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存在违规占用河道、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和垃圾非法倾倒、污水直排、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等破坏人居环境的问题。三是存在安全隐患,服务设施保障不到位。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损坏、路基下沉塌陷、落石占道、未科学合理设置交通标识标线个驿站运行不正常,重点景区未规范配备应急医药箱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服务保障设施。
2024年4月18日,黔东南州检察院组织该州文体广电旅游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磋商,通报存在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依法履职。之后,该院跟进监督发现,乡村旅游1号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问题仍未整改,遂于2024年6月14日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凯里公路管理局依照各自管护职责,消除相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议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企业结合景区实际和人流量等因素,科学配置AED,并完善AED电子地图的位置标注。
其间,黔东南州检察院统一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召开调度会、现场督导会、探索“简案快办”模式等方式全程推进专案办理,指导基层检察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通过办案制止破坏传统村落风貌违规建设33处,整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虚假宣传26家,落实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资金25万元,有力推动了沿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督促处置各类农业垃圾240吨,完善污水处理设施9套,拆除河道违建6处,补植复绿树木130亩,有力提升了沿线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推动有关部门投入资金1650万元,修缮临水临崖路基16处,增加道路安全设施17处,整治道路塌方落石15处,完善震荡减速标线台,公路沿线处驿站正常运营并全部配备应急医药箱,有力提升了乡村旅游1号公路的安全系数。
2024年10月,黔东南州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查看乡村旅游1号公路整改情况,发现各种隐患问题均已得到整改。
【评析】乡村旅游公路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基础设施,在促进传统文化保护、保护生态环境、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该案中,检察机关聚焦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品牌旅游公路沿线存在的传统文化保护不力、人居环境被破坏、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通过一体化办案、大数据赋能、系统治理协同推进,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显著成效。该案的办理有以下三方面经验可供借鉴:
一是一体化办案,打破壁垒,凝聚监督合力。该案具有跨区域、跨领域、多种公益受损的特点,基层检察院直接监督办理面临线索分散、力量薄弱、整改阻力大等难题。黔东南州检察院立案后,由该院检察长领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构建了“州院统筹指挥、基层院协同作战”的立体化办案格局,抽调12名干警组建专案组,统一线索研判、统一调度指挥,指导基层检察院立案办理41件关联案件,形成“以点带面、全域联动”的监督合力。
二是大数据赋能,技术支持,推动精准监督。该案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如何快速、精准发现并固定案件线索成为难题。对此,黔东南州检察院突破传统办案模式,自主研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邀请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同时结合无人机航拍、卫星图片比对等技术,形成“数据筛查—实地勘验—证据固定”的监督闭环,显著提升了线索发现和证据固定的效率。
三是坚持系统治理思维,协同共治,实现标本兼治。针对1号公路沿线的传统文化保护、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分层次推进,以系统治理理念构建“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办案中,检察机关注重通过前端磋商明责任、中端建议抓整改、末端跟踪固成效,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整改验收,并建立“定期巡查+群众监督”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让旅游公路沿线人文景观和生态景观得到保护,让旅游公路真正成为安全的路、放心的路,成为沿线群众的致富路和促进乡村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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